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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,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通知》(黑财指(教)?2009?278号)文件精神,我院近期完成了200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发放工作。
200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发放对象为获得2008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2361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。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,补贴期限为5个月(2009年春季学期),每人共发放200元整。本次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已经通过学院饮食服务中心打入学生饭卡。
学生工作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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